
酚醛樹脂生產廢水含有高濃度的酚、醛和樹脂等有機物,具有高有機物濃度、高毒性、低pH等特點。酚醛樹脂廢水處理方法較多,廣泛使用的有生化法、化學氧化法、萃取法、吸附法和氣提法等,近年來出現較多的新方法,如催化氧化法、液膜分離法、協同絡合萃取法、磁化絮凝氧化法等。針對該廢水的來源和特性采用“多維電催化-蓬松床微電解”法處理高濃度酚醛樹脂廢水,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酚醛樹脂廢水、縮聚反應簡介:
采用三段指標控制法、酚與醛摩爾比控制法、樹脂與廢水及時分離法和酸性催化劑使廢水在酸性條件下進行縮聚反應,第一段指標:控制苯酚﹑甲醛摩爾比,使苯酚含量小于1000mg/l;第二段指標:苯酚﹑甲醛之間滿足一定的關系式,第三段指標:COD為4000~8000mg/l。當廢水達到第三階段的指標時,即可進行下一步驟的處理。
廢水的苯酚和甲醛摩爾比的控制要求:第一階段的反應,廢水的苯酚﹑甲醛摩爾比0.98~1.05;在第二階段的反應,廢水的苯酚﹑甲醛摩爾比符合下述關系式:Y=0.32X+(800~1200),X為苯酚含量,Y為甲醛含量,單位為mg/l。在廢水的反應過程中,需要對廢水的苯酚和甲醛進行檢測,并及時地向廢水中添加甲醛或酚,以滿足上述要求。
樹脂與廢水及時分離法:反應過程中,及時地將反應形成的低分子量樹脂從廢水中分離出。以避免形成的樹脂分子量過大,形成不溶不熔的樹脂,粘結在反應釜的器壁上。此外,低分子量樹脂從廢水中分離出,有利于廢水中少量的苯酚和甲醛進行深度反應,可以使廢水中的苯酚含量和甲醛含量大幅度的降低。在第一階段的反應,每隔60~90分鐘,將沉積在反應釜底部的樹脂從釜中放出;在第二階段的反應,每隔2~4小時,將樹脂從反應釜中放出。低分子量樹脂控制在這種指標,便于樹脂從反應釜內放出,大幅度降低樹脂粘結在反應釜器壁的量,同時也便于將低分子量樹脂加工成合格的熱塑性固體樹脂。
廢水縮聚反應的控制條件:溫度為95℃~100℃,pH值為1.0~1.5。所采用的酸性催化劑為鹽酸、硫酸、次氯酸、磷酸,不推薦有機酸類催化劑。廢水縮聚反應所用的反應釜為玻璃鋼反應釜,玻璃鋼反應釜,具有良好的耐酸性腐蝕性能。采用蒸汽直接加熱。
酚醛樹脂廢水、除醛和中和處理簡介:
采用堿性催化劑調節縮聚反應后酸性廢水的pH值,使其值為10~12,在85℃~95℃的溫度和攪拌的條件下反應2~5小時,測定廢水的醛含量,當廢水的醛含量小于20mg/l時,停止反應,采用硫酸或鹽酸回調pH值為6.5~7.5,將處理后的廢水放入沉淀池,進行沉淀。在沉淀處理后,廢水的苯酚含量約為50mg/l,含醛量小于20mg/l,COD為3000~70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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